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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远程教育项目二期工程遴选教学示范点的通知 教外港办[2002]48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按照教育部、李嘉诚基金会西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暨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扶贫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安排,现启动二期工程。根据部领导有关指示精神以及一期工程实施的情况,二期教学示范点仍设在西部12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贫困县的中小学内,项目点总数为5000个。为做好教学示范点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点原则 1、坚持扶贫宗旨,重点覆盖乡镇中心小学和有条件的完小(建制完整,教师固定,供电稳定,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不属于布局调整范围)以上学校。县城内的学校原则上不在选择范围内。 2、集中布点,加强管理和支持服务。布点时,首先要考虑在一期项目县中没有被覆盖的中心小学和有条件的完小,然后集中选择在3-4个相邻的侯选县内布点。 3、要结合UNDP等国际合作项目县布点(须覆盖云南富源、澜沧,四川叙永、马边、平武,甘肃华亭等县),通过国际合作,扩大项目应用方面的投入。 4、要尽可能结合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县布点,自觉地为国家课程改革的需要服务。 5、项目县条件是:主要县领导有较大的积极性,愿意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的方式推动当地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对本项目建设和应用能够提供相应政策和措施保证。 二、申报、审批办法 1、各省(区、市)原则上按一期教学示范点的分配数量,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2、申报时要考虑县内学校数量,以县为单位申报,并按优先选择排序。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现代远程教育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教电厅[2000]2号)文件要求申报,不再另行文。 4、项目领导小组根据各地申报情况,依据以下审批调整因素进行微调后,直接批复各地二期工程项目学校数量。 三、教学示范点审批调整因素 1、各地为本项目一期工程提供的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 2、各地项目实施效果; 3、各地的学校和学生数。 四、其他 1、有关申报表格,可到“www.ncet.edu.cn\西部远程教育项目”栏目中下载。 2、所有申报表格请以纸质文件形式(9月10日前)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至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络建设部。 3、联系人:董爱平、孙季翔 电话:010-66417008 传真:010-66419024 电子邮箱:dongap@yahoo.com,xibujh@moe.edu.cn 邮编和地址:100031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