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建设>

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对《鲁班工坊建设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

等4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教装标〔2026〕5号

各省级技术、资源、电教、装备单位(部门):

为加强鲁班工坊建设,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鲁班工坊建设通用要求》《工程实践创新项目(EPIP)教学模式实施要求》《鲁班工坊教学装备通用要求》《鲁班工坊运行质量评估指南》4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4)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六十日。请您单位及时转发给有关部门,对征求意见稿研提意见,并于2026年8月30日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5)反馈至我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电子版可通过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门户网站(https://www.ncet.edu.cn/)下载。

联系人:朱晓翠、任一菲

电 话:(010)62515339

邮 箱:zyzxbzc@163.com

附件下载

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